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日本金融服务局特别说明了如何根据现行法律来看待稳定币。除了强调它们不是虚拟货币之外,监管机构还规定了稳定币发行人和交易者的注册要求。不是虚拟货币《日本金融和解修正案》以及“付款法修正案”;监督加密货币行业的措施于去年4月生效。虚拟货币的前一种定义是(包括数字加密货币)一种不需要支付消费税的支付方式。后者要求数字货币兑换的操作需要在FSA中注册。随着稳定币在全球范围内的日益普及,news.Bitcoin.com询问FSA如何根据现行法律对待这些稳定币。 FSA澄清:原则上,根据《支付服务法》,与法定货币挂钩的稳定货币不属于虚拟货币类别。 10月9日,日本互联网巨头GMO宣布“将开始为稳定币的发行做准备”。 GMO的子公司GMO Coin经营着一家特许交易所(日本共有16家经批准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还有三个准运营的交易所,其申请仍在审查中,但允许其继续运营。该注册要求FSA进一步向news.Bitcoin.com解释,“考虑到稳定币的特性,建议在发行稳定币之前建议获得哪些许可证或机构是不合适的。”但是,该机构描述了:通常,当经纪人交易稳定币时,公司需要注册为“预付费支付工具发行者或资金转移服务提供商”。根据《付款服务法》。预付款工具有两种:一种是自己的业务,另一种是第三方业务。这两种类型都有自己的报告和注册要求。关于资金转移服务提供者,日本银行解释:根据《支付服务法》,注册为资金转移服务提供者的公司可以进行最大金额为100万日元(9,000美元的合同)的转移交易,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银行牌照。 “换句话说,转帐超过100万日元的交易仍需要银行处理。” FSA指出:当个人或实体需要进行100万日元以内的交易时,他们需要注册为资金转帐服务提供商。如果交易额超过100万日元,则必须根据《银行法》获得银行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