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消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电信设备访问许可证电子标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以下称为“征求意见稿”),现在公开征求各界意见。协商的截止日期是2021年1月15日。显示,电信设备公司在获得电信设备的网络访问许可证后,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向电信设备认证中心申请电子商标。电子标牌和纸质标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对于使用电子标志的电信设备,设备公司必须在电信设备的支持手册中指定电子标志的显示位置和查询方法,并确保电子标志不会被第三方篡改或删除。 IT Home理解“征求意见稿”是指还指出,为了满足消费者的查询,电信设备生产完成后,设备公司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设备徽标的识别码和产品序列号(包括但不限于(仅限IMEI / MEID / EID / SN等),将对应关系报告给电信设备认证中心。